30起案例,揭开明星、网红偷逃税的蛛丝马迹|说政经事

不报、少报个人收入,搭建很多公司只为走账……大明星,小网红,偷漏税的手段繁复但相似。
责任编辑:张玥
税务部门捕捉到的最直观的异常,是主播销量热度与纳税情况严重不匹配。视觉中国/图
从2021年开始,对于明星、网红偷漏税的处罚开始频繁出现。
2025年7月28日,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2021年以来,查处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达三百六十余起,查补税款三十多亿元。
南方周末记者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官网,梳理出了从2021年8月至今的30起案例详情。
可以看到,偷漏税的主要税种是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。涉及金额最大、最受关注的是黄薇(网名薇娅)、吴亦凡、郑爽。郑爽被追缴税款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2.99亿元,吴亦凡6亿元,黄薇13.41亿元。
30起案例中,有4位当事人是明星:郑爽、吴亦凡、邓伦、袁冰妍。并有郑爽的经纪人张恒。另有一位影视制片人栾慧青,偷逃个人所得税28.81万元。
其余24位都是网络主播,涉及金额最小的是西安的贾亚亚,被追缴税款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7.67万元。
偷逃税的主要手段,是隐匿直播打赏、虚假申报带货佣金。有的主播有超百万粉丝,个税申报的收入却未达到5000元起征点,或没有申报任何应税收入。
将取得的个人劳务报酬所得,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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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对:星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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